购进农产品有些情况下需要依据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计算扣除进项税额,此处“扣除率”是多少?

公式中的“扣除率”自2019年4月1日起调整为9%,但针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的税率货物时,在9%扣除率的基础上加计1%扣除,实际扣除率为10%。


总结:适用于10%扣除率把握两个关键词“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除上述情形外,扣除率选择9%。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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