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选择差额纳税时,计算增值税销售额时哪些支出项目可以作为差额部分扣除?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备注: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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