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包括房屋等不动产)如何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备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纳税人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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