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企业为公司车辆办理了ETC卡充值,ETC卡充值和消费如何取得发票?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ETC预付费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索取不征税发票或待实际发生通行交易后索取通行费电子票据,具体选择如下:


一、客户在充值后索取不征税发票的,在服务平台取得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实际发生通行交易后,ETC客户服务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均不再向其开具通行费电子票据。
但是取得不征税发票,不可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


二、客户在充值后未索取不征税发票,在实际发生通行交易后索取电子票据的。通过经营性公路的部分,在服务平台取得由经营管理者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公路的部分,在服务平台取得由经营管理者开具的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


客户通行经营性收费公路,由经营管理者开具征税发票,可按规定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


备注:1、企业如果要抵扣进项税额应该选择上述方案二即充值时不开票,使用时再开票;


2、客户使用ETC卡通行收费公路并交纳通行费的,可以在实际发生通行交易后第7个自然日起,登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票据和电子汇总单;ETC预付费客户可以在充值后实时登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充值记录取得不征税发票。通行费电子票据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开票问题可拨打发票服务平台热线95022。

《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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