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公司销售小轿车时一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小轿车改装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汽车销售公司销售小轿车时一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小轿车改装费属于价外费用的范畴,需要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备注:改装费为含税收入,应将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后并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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