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何时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备注: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二条、第四条、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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