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运动健儿的各类奖励支出,企业所得税能否税前扣除?

企业对运动健儿的奖励支出,分直接捐赠支出和间接捐赠支出,所得税前扣除各不相同。

首先企业直接对运动员奖励,相当于企业向个人实施了直接捐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的规定,直接捐赠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其次如果企业将资金捐赠给冬奥组委会,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规定,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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