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选择税率及计算境外抵免限额?

采用“分国不分项”抵免方式:
抵免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采用“不分国不分项”抵免方式:
抵免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
上述境内、境外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一般法定税率为25%。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1、《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第八条;


2、财税[2011]47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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