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免)税申报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生产企业
生产企业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停止报送《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扣除国内免税原材料申请表》;办理消费税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表》。
(二)外贸企业
外贸企业以及横琴、平潭(以下简称区内)购买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停止报送《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区内企业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区内企业退税入区货物明细申报表》《区内企业退税汇总申报表》。
(三)出口服务
1.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申报资料:
(1) 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3)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4)根据出口服务提供文件要求的资料凭证。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及凭证。
2.实行免退税办法的,应按照下列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免退税申报:
(1)免退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2)从境内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的,提供应税服务提供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的,提供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
(3)根据出口服务提供文件要求的资料凭证。
(四)综服企业代办退税
1《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申报表》。
2.代办退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3.其他申报资料。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 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第二条第八条、附件《废止的文件条款目录》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8号)第四、五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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