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境退税物品的退税额怎样计算?以什么币种和支付方式退还?

(一)应退税额
退税物品应退增值税额=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x退税率
其中,“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即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的价税合计额,是计算退税物品退税额的依据;关于“退税率”在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实施前,退税物品的退税率均为11%。深化增值税改革实施后,除过渡期政策特殊外,退税物品的退税率调整为11%和8%两档。适用13%税率的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

(二)实退税额
退税代理机构在为境外旅客办理退税时,通常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因此,境外旅客能够取得的实际退税额会小于应退税额,即:
实退增值税额=应退增值税额-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手续费

(三)币种及支付方式
境外旅客取得的退税币种为人民币。离境退税支付方式包括以下两种:一是现金退税:二是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退税额未超过10000元的,可自行选择退税方式。退税额超过10000元的,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1、《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第三、四、五条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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