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公司不在同一县(市)是否可以汇总缴纳增值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二十二条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十六条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