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季报时,需不需要填报《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不需要。《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A202000)适用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填报。因此,分支机构无需填写《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A20200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号)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