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乙欠母公司甲150万,子公司没钱,现在母公司不需要子公司还款了,子公司应该怎么做账么?

实务中,有两种处理方式:债转股或债务豁免


一、债转股,作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


借:其他应付款

贷: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


二、债务豁免


1、子公司适用企业会计准则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收益


2、子公司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营业外收入


以上两种方案哪种更合适要视企业情况而定:


一、如果子公司正常经营只是临时的资金短缺,那么第一种方案更符合商业实质,因为站在公平的市场交易中,乙公司还在经营就有偿债的可能,甲公司不会轻易豁免这笔债务的,之所以甲公司愿意豁免债务也是基于股东的身份,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母子公司需要完成债转股的相关协议或手续,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二、如果子公司已经濒临破产了或者出现严重资金困难,需要进行债权债务的统一清算计划,子公司对于母公司的债务清偿比例与其他债权人一致,母公司在子公司清算中的身份就是一般债权人,此时商业实质就是债务豁免,子公司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注意:选择债转股方案,对于母子公司而言不会影响损益,不涉及企业所得税;选择债务豁免方案,子公司确认收入,母公司确认损失,会影响母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第一条第(三)项第8题


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12号——债务重组(2019)》


3.《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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