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给员工定制的服饰能全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还是并入福利费进行限额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文件规定“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所以,如果公司定制的服饰满足“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的条件可以全额扣除,否则是并入福利费限额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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