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2017年1月已被法院裁定破产,之后月份是否都可以免征房产税?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层面并没有出台专门针对破产企业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国发〔1986〕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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