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上申请了大病医疗扣除,是丈夫发生的大病医疗,妻子已经填写享受,丈夫是否可以享受?

不可以重复享受。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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