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上半年是租房住的,5月买的房入住并开始付房贷,请问我的专项附加扣除可以上半年填住房租金扣除,下半年选择扣房贷吗?

不可以。


根据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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