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销售自养的蜜蜂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 规定:“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第二条规定:“动物类

……


(五)其他动物组织


其他动物组织是指上述列举以外的兽类、禽类、爬行类动物的其他组织,以及昆虫类动物。

1.蚕茧。包括鲜茧和干茧,以及蚕蛹。

2.天然蜂蜜。是指采集的未经加工的天然蜂蜜、鲜蜂王浆等。

3.动物树脂,如虫胶等。

4.其他动物组织,如动物骨、壳、兽角、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种等。”


因此,农民合作社销售自养的蜜蜂可以免征增值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