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的缴费方式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规定:“四、自2021年7月1日起,缴费人、代征单位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大厅、办税服务厅或使用河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enan.chinatax.gov.cn)等渠道申报缴纳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土地闲置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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