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机动车经销企业,如何判断所销售的机动车是否适用新办法?

新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试行,202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自本办法试行之日起制造的机动车,销售方应按本办法规定开具机动车发票。制造日期按照国产机动车的制造日期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日期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21年7月19日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热点问答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