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

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无赡养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余下那名子女单独享受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全额扣除额?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的扣除额度,每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

不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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