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可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十一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第五十一条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