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个税手续费返还,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收到手续费属于本单位的收入,应该单独核算,财政部会计司《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中明确,个税手续费返还应该计入报表“其他收益”项目。 会计分录: (1)收到返还手续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支出时根据不同用途做分录 如奖励给财务部办税员的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用于日常支出的,计入相关费用即可。 税务处理: 1、增值税 关于增值税的缴纳各地存在争议。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给出的回复,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应按“经纪代理服务”项目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持有这个观点的还有深圳、内蒙古、厦门、安徽、大连、重庆、辽宁、河南、福建、浙江等地税务局。 还有一些省份如湖南省,认为企业代扣代缴个税是法定义务,非经营活动,收到的手续费返还收入是带有奖励性质的财政拨款,免征增值税。 建议:有明确文件支持的省份,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无文件明确规定的省份,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收到的手续费应计入当年收入总额,并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与收入相关的合理支出可以在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比如用于办税员的奖励,就可以工资薪金支出税前进行扣除。 3、个人所得税 发给参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相关人员免征个人所得税。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规定,储蓄机构内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取得的扣缴利息税手续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特别提醒: 如果企业将这笔手续费改变了用途,发给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非相关人员,应并入员工当期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1.财政部会计司《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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