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
免征增值税

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是否免征增值税?

托儿所、幼儿园、养老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免征增值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规定:“第二十四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七)托儿所、幼儿园、养老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二十九条 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 本条例自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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