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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

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外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如何折算成人民币,如何选择折算汇率?

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在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时,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日或者当月1日有效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规定:“第十八条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十七条 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在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时,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日或者当月1日有效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确定折合率后,12个月内不得变更。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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