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进行了一次存货盘点,结果存货盘亏37000元,存货盘亏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才能税前扣除?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及2018年第65号文件的规定,存货盘亏损失,为其盘亏金额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成本确定依据; (二)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三)存货盘点表; (四)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
1.《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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