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科目吗? 背景:2023年2月1日盘存发现,原会计核算记在“库存商品”的烟酒发生了盘亏,经调查发现该批盘亏的烟酒是在 2022年12月份被“老板”领出用于了业务招待,此时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不用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十八条规定:“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前款所称会计政策,是指小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前期差错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应用会计估计错误等。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差错发生或发现的当期更正差错的方法。由于《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会计差错更正直接只规定了“未来适用法”一种方法,没有规定可以追溯调整法,因此没有必要设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所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或通过该科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是违反了会计准则的规定,是错误的。 会计核算: 情形一:对会计报表影响重大,可以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调整 情形二:对会计报表影响不重大,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注意后期规范处理。 1、发现盘亏: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库存商品 2、查明原因: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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