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义务人如何办理税务登记?

适用范围: 如果您是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在扣缴义务发生后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放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如果您是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在扣缴义务发生后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发放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首次签订与其取得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或协议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应履行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需要填写的表单: 无。(《扣缴义务人登记表》已实行免填单) 需要提交的资料: 1.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提供);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提供)。 办理业务的时限: 1.如果您是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2.如果您是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友情提示: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请您依法及时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如果您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您限期改正,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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