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和一人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

第一,主体资格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四条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个体工商户对债务负无限责任,不具备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从企业名称可以看出,一人公司符合公司设立条件,是具有完全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第二,出资人不同。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第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共同出资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人有限公司是由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投资设立。 第三,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个体工商户对所负债务承担的是无限清偿责任,即不以投入经营的财产为限,而应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适用法律不同。 个体工商户适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一人有限公司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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