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

第一,主体资格不同。 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不具有法人资格。 第二,法律依据不同。 一人公司,它是依据《公司法》成立并受《公司法》规制的。而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成立并受《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制的。 第三,法律责任不同。 一人公司,毕竟属于公司,股东原则上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只有当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和他自己的财产相独立时,才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而个人独资企业,是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且,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的时候,如果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四,缴纳的所得税税种不同。 一人公司缴纳的是企业所得税,之后对自然人股东分配利润的时候,再扣缴一次个人所得税。 而个人独资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它是穿透个人独资企业层面,直接缴纳出资人的个人所得税。 第五,设立限制不同。 对于一人公司,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公司,并且该一人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 而对于一个人可以设立几个个人独资企业这个问题,法律并没有明确限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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