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企业所得税
备查资料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享受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留存备查资料有哪些?

企业享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有: 1.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文件; 2.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后取得的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凭证(原始凭证及账务处理凭证); 3.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完工验收报告;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附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规定: 企业享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有: 1.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文件; 2.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后取得的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凭证(原始凭证及账务处理凭证); 3.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完工验收报告; 4.项目权属变动情况及转让方已享受优惠情况的说明及证明资料(优惠期间项目权属发生变动的); 5.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得分项目核算资料,以及合理分摊期间共同费用的核算资料; 6.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范围、条件和标准的情况说明及证据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附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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