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
企业所得税
备查资料

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需留存备查资料有哪些?

企业享受“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有: 1.主营业务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具体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2.符合目录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说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附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规定: 企业享受“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有: 1.主营业务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具体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2.符合目录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说明。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附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 2.《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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