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出口
网上传输方式

软件出口“网上传输方式”是如何管理的?

通过网上传输的软件出口,软件出口企业收汇后持《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和生效的《软件出口合同》(正本)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收汇手续。

根据《软件出口管理和统计办法》(外经贸技发〔2001〕604号)第八条之规定,“网上传输方式”软件出口的管理: (一)通过网上传输的软件出口,软件出口企业收汇后持《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和生效的《软件出口合同》(正本)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收汇手续。 (二)银行在“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中心”对《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的有效性、软件出口方式等核查无误后,予以办理结汇或入账手续,并出具《软件出口已收汇证明》。

关于印发《软件出口管理和统计办法》的通知(外经贸技发〔2001〕6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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