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
电商企业

新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明确“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在本规定施行前的涉税信息,互联网平台企业不需要报送”,那是否说明税务局不会查企业之前的收入,之前电商企业线上交易收入也不用补税了?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文件中是免于平台报送“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义务,并不是免于电商企业的“纳税义务”。注意辨析两个“义务”的区别

不是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文件中是免于平台报送“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义务,并不是免于电商企业的“纳税义务”。注意辨析两个“义务”的区别

(1)前者是“互联网平台”的“信息报送义务”,由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是新发布的,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在《规定》施行前的涉税信息,不需要报送。

(2)后者是“电商企业”的“纳税义务”,纳税义务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法等规范的,电商企业线上交易完成即产生“纳税义务”,不会因为平台不报送平台数据就能免除电商企业的纳税义务。

所以,如果企业之前电商业务存在税款遗漏申报的,税务局有权要求企业补税。

1、《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810号)

2、司法部 税务总局负责人就《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答记者问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