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安置残疾人,如何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先申报残疾人就业人数,申请或放弃超比例奖励,再办理缴纳残保金申报缴纳。
1.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
用人单位应在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申报本单位2024年度残疾人就业情况。2025年11月1日零时起关闭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系统,逾期则无法申报,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登录上海“一网通办”PC端(https://zwdt.sh.gov.cn/)残保金征缴“一件事”,进入智能引导页面。单位有残疾职工,且没有完成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选择“有残疾职工”、“否”,点击“下一步”,进入全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进行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
2.申请或放弃超比例奖励
选择“申请奖励”或“放弃奖励”。点击“申请奖励”,进行超比例奖励申请,填写或修改信息,确认后跳转电子税务局;点击“放弃奖励”,确认后跳转电子税务局。
3.申报缴纳残保金
确认残保金申报表中各数据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再点击申报按钮,确认提交申报数据。
如对“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数据有异议,请参照“申报预填数据的异议处理”进行操作,确认申报表中各数据信息无误后,完成申报。
完成残保金申报后,前往“税费缴纳”模块完成缴款。
4.申报预填数据的异议处理
(1)对“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有异议
预填数据来源于用人单位自行申报的社保年度缴费工资信息,请按照预填数据口径仔细核对。
经询主管税务机关,确认预填数据确实有误的,缴费人可修改“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栏次的预填金额。修改数据的计算过程和证明材料,需留存备查。
(2)对“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有异议
根据残联部门核定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按照申报表数据口径计算所得。缴费人需至残保金征缴“一件事”的“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事项进行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如填报有误,可联系参保所在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重新申报。
残联重新核定残疾人就业人数的,申报表将自动更新“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微信公众号“上海税务”2025年7月17日发布 【12366问答】有关残保金缴费的热点问答请您查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