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
商业用房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个人出租商业用房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是什么?

个人出租商业用房按财产租赁所得以 20%税率缴个税,应纳税所得额依收入分情况减除费用,计算时准予按税费、修缮费(每次限 800 元可次月续扣)、税法规定费用扣除标准次序扣除,公益慈善捐赠额在规定比例内也可扣除 。

个人出租商业用房按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费用和税金按以下次序扣除: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除可依法减除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义务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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