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贴
不征税收

公司2023年取得了一项财政补贴,符合相关规定,已经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截止目前没有发生支出。公司应该如何处理该补贴?

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财税【2011】70号文件的规定,如果公司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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