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商品
转让
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额500万元
差额

转让金融商品的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是指差额前还是差额后?

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存在不能“差额”的特殊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章第三条“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三)条关于销售额的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总局43号令)第二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存在不能“差额”的特殊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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