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
个人所得税

海南个人所得税超15%免税的条件是什么?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并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并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新政策琼府〔2025〕43号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部分免征的优惠政策:

(一)一般情形(需同时满足)。

1.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含合理离岛天数,且实际居住不少于90天);

2.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30万元以上。

3.高端紧缺人才所属企业或单位,应满足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质性运营相关规定。

(二)特定行业情形(因职业特点居住不满183天的,需同时满足)。

1.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30万元以上;

2.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单位职工身份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障协定可免缴的国家人员除外)6个月以上(须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且不存在趸交、两地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形);

3.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且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可提供其他同等条件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材料;

4.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提交申请并说明情况,经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通过。

1.《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办法》(琼府〔2025〕43号)

2.《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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