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信息
报送

为减轻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负担,哪些涉税信息是免于报送或不用报送的,为什么?

在互联网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的收入信息。
《规定》对以下涉税信息免予报送:一是在互联网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的收入信息。主要考虑:根据试点情况,这部分从业人员的收入因依法享受各种税收优惠,基本无须纳税,并且人数众多,免予报送收入信息可减轻平台企业的报送负担。二是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在《规定》施行前的涉税信息,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不需要报送。 三是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规定为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等涉税事项时已填报的涉税信息,不需要重复报送。 四是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应当与税务机关加强涉税信息共享。通过信息共享能够获取的涉税信息,税务机关不得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重复报送。
1.《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10号) 2.《司法部 税务总局负责人就《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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