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
向员工
销售房产
个人所得税

单位低价向员工销售房产,员工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售房给职工,职工少支出的差价部分符合财税〔2007〕13号第二条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按差价除以12找月度税率表算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以差价×税率-速算扣除数计算纳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 六、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的政策 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第二条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