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及时在个税年度汇算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6月30日之后能否更正申报享受退税?

没有及时在个税年度汇算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6月30日之后可以更正申报享受退税。根据法律规定,纳税人可以在6月30日后如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并办理更正报申请退税。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更正申报具体操作方法分以下两种情形: 一、提交的退税申请正处于“税务审核中”,需要用户先撤销退税申请,再办理更正申报。 操作步骤如下: (一)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办&查】-【查询】-【申报记录】-【已完成】并选择对应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点击【退税进度】-【撤销退税】。 (二)再去点击【申报记录】-【更正】-【更正年度自行申报】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修改对应数据完成汇缴即可。或是点击首页-【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开始申报】,系统提示“您已提交过申报,已为您跳转至申报记录详情”,点击【更正】-【下一步】,如无其他需修改内容,一直点击“【下一步】”到提交申报界面提交即可,如有退税,可直接申请退税。 二、提交的退税申请已有税务审核结果可以直接进行更正申报(提醒:“税务审核不通过”一般会给出原因提示,若更正请关注该提示)。 操作步骤如下: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办&查】—【查询】—【申报记录】—【已完成】并选择对应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点击【申报记录】—【更正】—【更正年度自行申报】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修改对应数据完成汇缴即可。或是依次点击底部首页-【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开始申报】,系统提示“您已提交过申报,已为您跳转至申报记录详情”,点击【更正】-【下一步】,如无其他需修改内容,一直点击“【下一步】”到提交申报界面提交即可,如有退税,可直接申请退税。

(日期:2025-08-0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12366热线2025年7月热点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