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抵扣勾选
撤销

将发票误操作为“不抵扣勾选”,怎样操作才能撤销“不抵扣勾选”的发票?

误将发票操作为“不抵扣勾选”,当月可以进行撤销勾选操作,跨月无法操作。

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中的不抵扣勾选模块进行撤销勾选操作。 路径: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不抵扣勾选】。2.进入“不抵扣勾选”页面,将发票勾选状态设置为“已勾选”,选择“发票来源”和“发票状态”等必录项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已勾选的发票信息。 确认本次要撤销“不抵扣勾选”的发票后,点击“提交”,再点击“继续提交”即可完成撤销不抵扣勾选操作。注意: 误将发票操作为“不抵扣勾选”,当月可以进行撤销勾选操作,跨月无法操作。请谨慎进行“不抵扣勾选”操作。

上海税务公众号 2025年09月15日10:04 上海 《【实用】四种发票勾选误操作,如何补救?》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