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未勾选
重新申报

增值税申报完成后,发现有发票未勾选,还能再返回去勾选重新申报吗?应该怎么操作?

在增值税已申报未缴税款的情况下,可以先作废当前所属期的申报,然后在税务数字账户中进行回退税款所属期操作,就可以对当前所属期进项发票进行重新勾选确认。

增值税已申报未缴税款的情况下,可以先作废当前所属期的申报,然后在税务数字账户中进行回退税款所属期操作,就可以对当前所属期进项发票进行重新勾选确认。 路径: 1.登录新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2.在“抵扣类勾选”页面,点击右上角【变更属期】。3.进入“变更属期”操作界面,点击【变更后税款所属期】下拉框,选择上一税款所属期。4.点击提交后,弹框提示税款所属期变更,点击【确定】完成变更操作。完成回退税款所属期操作后,返回抵扣勾选界面就可以对当前所属期的进项发票重新勾选确认。 注意: ①由于在非征期阶段作废申报可能引发逾期申报风险,建议在申报期内完成上述操作。 ②若企业已完成申报且已缴纳税款,申报表将无法直接作废,因此无法通过上述操作回退税款所属期进行重新勾选确认。

上海税务公众号 2025年09月15日10:04 上海 《【实用】四种发票勾选误操作,如何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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