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扣勾选
出口退税

“抵扣勾选”的发票误勾选为“出口退税”要怎么操作才能撤销勾选?

发票已“退税勾选”尚未“用途确认”,可以撤销“出口退税勾选”,然后重新选择“抵扣勾选”。

将“发票退税勾选”数据调整为“发票抵扣勾选”,可以根据发票是否已用于退税申报,分情形采取不同的操作。 一、若发票尚未用于退税申报,则根据发票已“退税勾选”尚未“用途确认”和发票已“退税勾选”且已“用途确认”两种情况分别操作: 发票已“退税勾选”尚未“用途确认”,可以撤销“出口退税勾选”,然后重新选择“抵扣勾选”。 发票已“退税勾选”且已“用途确认”,但尚未用于退税申报,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进货凭证信息回退申请”流程,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该发票尚未申报出口退税,并将发票电子信息回退后,由纳税人调整用途。 路径: 1.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进货凭证信息回退申请】进入“进货凭证信息回退申请”页面。2.若需要手动录入凭证信息,点击【新增】按钮,弹出“进货凭证信息回退申请采集”页面,可根据系统提示录入相关信息,进行申请信息采集。3.纳税人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显示申请成功。4.最后,纳税人可以按需调整用途为抵扣。二、若发票已经“用途确认”并已部分申报退税,未申报退税部分符合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条件,应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纳税人可以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出口退(免)税证明】-【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待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可以登录新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抵扣类勾选】重新进行勾选确认,相关税款即可用于抵扣。

上海税务公众号 2025年09月15日10:04 上海 《【实用】四种发票勾选误操作,如何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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