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跌价准备转回该怎么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确认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的状况为基础确定,既不能提前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也不能延后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且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都应当重新确认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企业的存货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转回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条件是以往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而不是在当期造成存货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其他影响因素;符合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条件时,应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即在对该项存货、该类存货或该合并存货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与计提该准备的存货项目或类别应当存在对应关系,但转回的金额以将存货跌价准备的余额冲减至零为限。具体的分录为: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三章第19条


2.《企业会计准则详解与实务》存货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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