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2-05-18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2012年第24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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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2012年第24号(关于公布世界海关组织归类决定)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证《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顺利执行,根据《协调制度公约》的有关规定及世界海关组织的要求,海关总署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世界海关组织2010年至2011年商品归类决定)》(详见附件)。


  商品归类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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