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8﹞58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发改产业﹝2018﹞437号)规定,开展2018年度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奖补事项申报、审核等工作。请各市于09月30日前将正式申报材料(各3份)及电子版光盘(各一份)报送至对应省直部门,省相关部门于10月30日前将资金安排建议以正式文件报送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为做好政策实施情况跟踪,请各项政策措施牵头单位于每季度结束后第一个月10日前(1月、4月、7月和10月10日前)向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报送牵头任务落实进展情况,以便统一汇总报送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特此通知。
联系人:
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处傅海峰,0551—62602740;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消费品处袁晓强,0551—62871141;
省卫生计生委健康产业促进处王强,0551—62998570;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王玉香,0551—62999268。
附件:
1.关于做好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