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不确定月销售额是否在10万元以下时,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应开具1%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如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