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8-22
发文字号:
工信部联原〔2023〕129号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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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小竹前瞻:为了保持建材行业的平稳增长,需要深化国际合作,激发行业增长新动能,促进建材行业转型升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商务、金融监管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行业协会:


现将《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

2023年8月22日


附件:《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pdf《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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